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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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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与全市国民
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对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商贸规划及计划;拟定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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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工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综合交通的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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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工商业结构调整,拟定和实施全市工商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年度结构调整意见;负责工商业重要布局调整,制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培育发展重点企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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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的投资布局,指导工商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负责工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参与工商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对上市企业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监督;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和市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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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政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参与申报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及产学研联合;负责归口的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负责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推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负责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及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拟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工作;负责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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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建重点企业集团的申报和审核,参与做好企业改制和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全市工商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指导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研究拟定监管工业、商贸领域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法规,分析、评价监管资产的运营状况;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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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研究和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拟定规范流通秩序的法规、政策,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负责煤炭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组织工业、商贸物资流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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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组织起草并实施有关乡镇企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编制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和资产经营管理与监督工作;拟定和实施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规划;指导乡镇企业的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做好乡镇企业的统计工作;指导乡镇企业的服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作好私营个体经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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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研究拟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交工作,审批、申报在权限范围内的工商企业利用外资的技改类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监控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大宗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工作;做好加入WTO之后企业反补贴、反倾销和产业损害的调查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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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工作行使国家监督职权;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政策、法规、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
|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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